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:药品零售;食品销售;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;食品互联网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保健食品(预包装)销售;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;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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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 :感冒灵颗粒
商品名称 :感冒灵颗粒(999)
拼音全码 :GanMaoLingKeLi(999)
【主要成份】 三叉苦 、金盏银盘 、野菊花 、岗梅 、咖啡因 、对乙酰氨基酚 、马来酸氯苯那敏 、薄荷油 。辅料为蔗糖粉 。
【性 状】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颗粒 ;味甜 、微苦 。
【适应症/功能主治】 解热镇痛 。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 ,发热 ,鼻塞 ,流涕 ,咽痛 。
【规格型号】 10g*9袋
【用法用量】 开水冲服 ,一次10克(1袋) ,一日3次 。
【不良反应】 偶见皮疹 、荨麻疹 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;可见困倦 、嗜睡 、口渴 、虚弱感 ;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。
【禁 忌】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。
【注意事项】 1.忌烟 、酒及辛辣 、生冷 、油腻食物 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 3.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 、马来酸氯苯那敏 、咖啡因 。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;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;肝 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;膀胱颈梗阻 、甲状腺功能亢进 、青光眼 、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;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 、车 、船 、从事高空作业 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。 4.脾胃虚寒 ,症见腹痛 、喜暖 、泄泻者慎用 。 5.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。 6.儿童 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。 7.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 ,或症状加重 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 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 ,并去医院就诊 。 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,过敏体质者慎用 。 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。 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。 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。 12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 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 1.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 ,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。 2.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 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
【贮 藏】 密封 。
【包 装】 复合膜 ;每盒装9袋 。
【有 效 期】 24 月
【执行标准】 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典业发(1998)第11
【批准文号】 国药准字Z44021940
【生产企业】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